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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Fi.CN訊:2023年3月20日,浙江新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新光藥業”、“公司”)收到公司股東嵊州市和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和豐投資”)的《關于股份減持進展的告知函》,和豐投資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新光藥業股份 750,000股、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新光藥業股份 1,030,600股,合計減持新光藥業股份 1,780,600股,占新光藥業總股本的比例1.1129%。自公司2022年11月22日披露《關于持股5%以上股東減持股份比例達到 1%的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2-039)以來,和豐投資持股比例變動再次達到 1%。根據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》等相關規定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
1.基本情況
信息披露義務人嵊州市和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
住所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濱西路585號
權益變動時間2022.11.21-2023.03.16
股票簡稱新光藥業股票代碼300519
變動類型(可多選)增加□ 減少√一致行動人有□ 無√
是否為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是□ 否√
2.本次權益變動情況
股份種類(A股、B股等)減持股數(萬股)減持比例(%)
A股178.061.1129
合 計178.061.1129
本次權益變動方式(可多選)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√ 協議轉讓 □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√ 間接方式轉讓 □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□ 執行法院裁定 □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□ 繼承 □ 贈與 □ 表決權讓渡 □ 其他 □(請注明)
3.本次變動前后,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上市公司權益的股份情況
股份性質本次變動前持有股份本次變動后持有股份
股數(萬股)占總股本比例(%)股數(萬股)占總股本比例(%)
合計持有股份3,101.1619.38232,923.1018.2694
其中:無限售條件股份3,101.1619.38232,923.1018.2694
有限售條件股份
4.承諾、計劃等履行情況
本次變動是否為履行已作出的承諾、意向、計劃是√ 否□ 和豐投資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,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、2023年1月18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《關于持股5%以上股東股份減持計劃期滿及未來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》(公告編號:2022-025、2023-001)。和豐投資本次股份減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意向、承諾及減持計劃一致。
本次變動是否存在違反《證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、規范性文件和本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情況是□ 否√ 如是,請說明違規的具體情況、整改計劃和處理措施。
5. 被限制表決權的股份情況
按照《證券法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,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決權的股份是□ 否√ 如是,請說明對應股份數量占現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。
6.表決權讓渡的進一步說明(不適用)
7. 30%以上股東增持股份的進一步說明(不適用)
8.備查文件
1.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持股變動明細√ 2.相關書面承諾文件□ 3.律師的書面意見□ 4.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√
其他相關說明:

1、和豐投資減持的股份為公司首發前股份,減持事項公司已按相關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。

2、本次減持后,和豐投資仍持有新光藥業總股本的18.27%股份,仍為新光藥業持股5%以上股東。

3、本次減持股東和豐投資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,本次減持股份的實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,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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